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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性氧化电位水列入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

发布者:admin   发布时间:2012.06.08   查看次数:

2012年4月5日,国家卫生部颁发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》。本标准按照GB/T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。

本标准起草单位:北京大学第一医院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军事医学科学院疾病预防控制所、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、上海瑞金医院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、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。

本标准起草人:李六亿、张流波、姚楚水、陈顺兰、班海群、胡国庆、张宇、丁炎明、陆群、钱黎明、刘坤、邢淑霞、任伍爱、黄靖雄、贾会学、要慧、黄辉萍。

在此版消毒技术规范附录C中,明确提到各类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,其中包含对酸性氧化电位水的适用范围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具体介绍。特此摘引原文如下:

C.15  酸性氧化电位水
C.15.1  适用范围

适用于消毒供应中心手工清洗后不锈钢和其他非金属材质器械、器具和物品灭菌有的消毒、物体表面、内镜等的消毒。

C.15.2  使用方法

C.15.2.1  主要有效成分指标要求:有效氯含量60mg/L±10mg/L,pH 值范围2.0~3.0,氧化还原电位(ORP)≥1 100mV,残留氯离子<1000mg/L。

C.15.2.2  消毒供应中心手工清洗器械灭菌前的消毒   手工清洗后的器械、器具和物品,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流动冲洗浸泡消毒2min,净水冲洗30s,取出干燥,具体方法应遵循WS310.2的要求。

C.15.2.3  物体表面的消毒  洗净待消毒物体,采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流动冲洗浸泡消毒,作用3min~5min;或反复擦洗消毒5min.

C.15.2.4  内镜的消毒 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。

C.15.2.5  其他方面的消毒  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及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。

C.15.3  注意事项

C.15.3.1  应彻底清除待消毒物品上的有机物,再进行消毒处理。

C.15.3.2  酸性氧化电位水对光敏感,有效氯浓度随时间延长而下降,生成后原则上应尽早使用,最好现制备现用。

C.15.3.3  储存应选用避光、密闭、硬质聚氯乙烯材质制成的容器。室温下贮存不超过3d。

C.15.3.4  每次使用前,应在使用现场酸性氧化电位水出水口处,分别检测pH值、氧化还原电位和有效氯浓度。检测数值应符合指标要求。

C.15.3.5  对铜、铝等非不锈钢的金属器械、器具和物品有一定的腐蚀作用,应慎用。

C.15.3.6  酸性氧化电位水长时间排放可造成排水管路的腐蚀,故应每次排放后再排放少量碱性还原电位水或自来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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